无令。

无。

血滴子

    借鉴官方背景,我流血滴子。( )     

    咎安不拆不逆。


         天色暗得太早,我回到茶馆时已经看不见星月,穿过黑暗小巷时惊动两只乌鸦,振翅声响在一片静寂里尤为清晰。

  像是某种不详预兆,我的心慌意乱成真。大概是天寒,干冷空气勾起潜藏的病根,无咎正伏在床边咳血,撕心裂肺得如同要把五脏六腑也一起咳出来,胸腔起伏都费力,喉口喘息嘶哑艰难。

  他原本就瘦,身骨再强健也被这病消磨得不余几分,精力倒是亢奋得有些过了,一点点磨着命,他也戏言这是回光返照之态,被我捂了嘴也就没再提过。

  在乎或不在乎也就罢了,我也不愿意他多想这些事,可说到底也没人比我更了解他,刻骨之痛,眉眼都蹙成水墨揉开的一团,抬手像是要把剧烈咳喘压回喉咙里,仍止不住血从指缝溢出,落地上成星点血斑。

  我没想过这次病情发作这般来势汹汹,眼见无咎冷汗顺着额角淌下来,手掌也无力垂下,一片黏滑血迹深深刻进掌纹,如同活物般丝缕垂落。

  斗篷来不及解下挂好,抖一抖伞上落雪就奔过去,冰凉手掌贴住他额头,掌下一块汗湿皮肤烧得滚烫,他整个人也再看不出半分平日冷淡寡言的疏离模样。

  每次我都如此憎恶自己的无能为力,我一直说要救他要护他,现在看来只觉可笑,我能干的也只不过是擦掉他唇角血迹,把他拥进怀里,抚着他汗湿长发轻声安抚。

  无咎大概是很累了,强撑着攥住我手指,滚烫面颊埋进我颈窝,合了眼沉沉睡去。我半搂着他定定望着虚空,蜡烛未点,凛冽风卷雪呼啸。

  我没来由觉得冷,只能更紧抱住无咎。

  恍惚间想起,已经过了三年了。

 

  我和无咎并非亲生兄弟。

  我初次和十三娘说这话时她还不信,团扇柄捏在手里微微笑,她的确是个美人儿,眉眼温淡,不着妆是清丽婉约,点了绛唇细细描眉画鬓又明艳到不可方物,关于她的来历众说纷纭,大多都是编纂的大户小姐家破潦倒戏码,她没承认也不否认,外界闲言碎语像是都不入心。

  所以当时她的表情让我记忆深刻,知道我不是玩笑后尾音上挑轻轻啊了一声,团扇在手里转了几圈做沉沉思索状,最后颔首微笑。

  “无咎是个好孩子。”

  我分不清她这话里有几分真心,姑且就都算假意,她应该也知道我一向厌她,也不多说,垂首看团扇上细腻花鸟,乌发绵密,琳琅珠串轻摇。

  三年前,是我抱着无咎来到十三娘茶馆前,那时她还不像如今这般风光无限,身边只有个不大的雀舌,门内灯火投射出玲珑身段,看我一身血迹略显疑惑却无惊慌,只是抚了抚雀舌发顶,要他去加一件外袍免得着凉。

  雀舌那时也不过刚及她肩膀,乌珠似一双眼上下打量我,全然不合年龄的镇定,笑嘻嘻道了声好,转头跑进屋里去了。

  那是我第一次放下所有傲气脸面求人,冬日天寒雪冷,我抱着无咎,狼狈不堪,都是满身鲜血,发丝结了一层血冰,他气息微弱如同马上就要永远消失,怀里还死死抱着伞。

  我一时不知道该跪还是该开口求,毕竟即便是当初最难家破人亡田地,我都没吐出过卑微软弱的祈求字句,十三娘逆光看过来,神色莫测,我没法确定她心里到底怎么想的,唇齿间字句模糊到不想出口,低了头半身前倾已经算是恳求姿态。

  “求您,救救他。”

  十三娘目光柔软,侧身做了个“请”的手势,我抱着无咎跌跌撞撞冲进去,身后是洞开门扇和满城呼啸风雪。

  那时我没想到,这里会就此锁住我和无咎往后余生。

  我没对任何人提过关于我的事情,也只有雀舌心思异样纯善,小时候拉我袖口问这些事情,无咎把我拉走顺便瞪这小孩儿一眼,低声告诉我别接近他。

  “都不是什么好人。”

  他说这话时咬牙切齿,我知道他恨毒了自己身上内伤外伤,也恨透了十三娘,称她一句“毒妇”都是轻的,若不是我不许他多说,怕是连更难听的话都能说出口。

  所以也难怪雀舌不讨他喜欢,倒不如说和十三娘搭上边的所有东西他都不喜欢,也只有这时才耍小孩子心性,近乎强硬地也不许我接近他们。

  我习惯纵着无咎,雀舌嫌他太凶不与他亲近,久而久之也识趣不来招惹我,至于十三娘,谁知道她对这种事感不感兴趣,只要她不问,我自然也不会说,权当这是个深埋心里的秘闻,世上就只该有我和无咎两个人最清楚。

  正是如此,无咎不是我胞弟,非要说的话,他是父亲捡回来的孩子。

  现在可能还会有人记得当年的临齐谢家,风光无两只是一时的,可惜一把天火劈下来,煌煌大家业都化作焦炭,枯骨皮肉堆叠,惨烈至极。

  天火之说玄之又玄不过是虚构,当年我抱紧无咎蜷缩在床底,瞳孔映着火光,把那晚所有的暴行看得一清二楚,血流成了薄薄一层毯,在我目光里一点一点浸透我的衣角。

  无咎当时还很小一个孩子,大睁着眼伏在我心口,呼吸细微悠长,我猜他一定看见了血听见了利刃切割皮肉声响,闻见了松脂火把灼烧过后的气味,但他什么也没说,和以往比起来乖巧得太多,人声杂乱血腥味浓郁到让人想要作呕,我浑身冰凉发抖。

  无咎攥住我手指放他自己掌心里温热了,嘴唇贴到我耳边,他说,七哥,别怕,我在呢。

  无咎身上一直有种凶横气,父亲当时说他是市井里养成的陋习,要我带着他改一改,可我觉得他这样就很好,无礼得随心所欲不动声色,眼睛又黑又亮,不常开口,在我面前才有几分恃宠而骄的任性嚣张。

  他不过是仗着我宠他,嘴里叫着七哥,大概就是为了讨我欢心,让我回一声带笑的“无咎”。

  他原本没有名字的,父亲不肯令他姓谢,原本只是捡回来玩玩的东西,没必要让他顶着谢姓作势,正巧手边一本诗集,封面上写了是范某某所著,也就极潦草地赐了范姓,最初是叫范无救的。

  这名字不吉利,我向父亲讨了他之后索性就改了,因为是父亲赐名不敢大变,况且平日里叫着顺口,干脆变了字不变音,救改为咎,算是一点祝愿了。

  从那次起我就犯了记性差的毛病,那时无咎十岁或者十一岁,我比他大一点,说到底还是同年,一起目睹杀人放火,呼吸轻细,分毫不敢出声。

  我怀疑自己当时是太怕了所以直接昏睡过去,总之再醒的时候我正伏在无咎背上,他背着和他自己身高体重相差无几的人走了不知多远,我挣扎着下来时他腿一软跌坐一旁。

  我们都形容狼狈,无咎发髻彻底散开,蓬乱黑发遮了半张脸,面上泛起不自然的潮红,我惊慌定下才看见异样,伸手去撩他头发时被他紧紧攥住了手腕。

  “七哥。别看。”

  当然不可能不看,黑发下遮着狰狞烧伤,皮肉翻卷满是燎泡,那么漂亮的一只眼睛半睁半闭,怕是要废了。

  我哆嗦着一双手听他轻描淡写讲述我昏过去之后的事,一把火烧掉整个谢家府邸,只有他背着昏迷的我从火场里跑了出来,隐蔽躲藏。

  那是我第一次无言以对,谢家公子必安一向以巧变闻名,现在却无话可说心乱如麻。

  我想问无咎疼不疼,想问他他日后打算怎么办,还想说他傻,眼眶干涩到发痛发涨,不知是本着男儿有泪不轻弹的古训还是别的什么,我本该流眼泪,该嚎啕大哭,最后却只是眨眨眼干笑一声。

  真奇怪,我居然毫不悲伤。似乎一夜间目睹的家族惨案还不如无咎面上烧伤更让我难过。我恍惚间想起书房里厚厚的经史子集,都该在大火中化作飞灰。

  一瞬间居然有种莫名畅快感。理智让我意识到这种感觉尽管完全出自内心,却实在与我被教授的某些想法相违背。

  这是错的。

  但这的确是我想的。

  某一瞬间我有些惊疑不定,无咎凑过来握我的手,这让我生出一种他似乎什么都明白的错觉,他不常笑,对谁都摆不出好脸色,那晚却难得露出一个让人心安的笑容来。

  坦白来讲那个昏暗天色下的笑容谈不上好看,搭配上半面的灼伤甚至可称为恐怖,但能让人记一辈子,这是真的。

  最起码在未来的很长一段岁月里,我没看见无咎再这样笑过。

  他抱住我,叫我七哥。

  他说,七哥,我只有你了。

  所以。

  千万不要丢下我。

  

  后来我和无咎走投无路。我深知其中利害,仇家不定,遗骨未寒,我若逞一时之气站出来揭露真相很快就会和家人一样死得不明不白。

  我们无处可去,只能干了最险的活计,血酬。

  关于这一行我早有耳闻,血酬挂榜,不隶属任何组织,酬金压在血酬榜,自有人拿人头来换,或者不是人头是些别的物件,总之是见不得台面的东西,不涉朝廷不涉江湖,最血腥也最干净。

  接血酬的人都藏名姓,只给了个统一称呼。

  血滴子。

  出手溅血,唯死无伤。

  贵府少爷会的那点花拳绣腿在纷乱世道里自然不够看,连一点能起到威慑的能力都没有,最初那段时间我和无咎依旧如同惊弓之鸟。

  血酬无组织,但总有临时组成的团体,合多人之力一同解决事端,事后酬金均分,从此再也不见。当然也有私心交好者长期组队为伴。

  他们想要钱,一如我们想活下去。

  当时世道也并没有这般混乱,人心良知仍存一点,有血酬组织愿意收留我和无咎,已经算是天大的好事。

  强者为尊,我打小就知道的事,现在如实显现在自己身上,难免猝不及防,至今为止我都不愿意再多回忆那段日子,太惨太苦太冷,想成为血滴子,免不得入血海走一遭,手上沾了血,这辈子都别想洗干净。

  可能变了很多,又好像没变,第一次杀人的时候我看着衣摆上的喷溅血迹,无咎站在我身边,手里的伞尖还在滴血。他很兴奋,甚至狂热,他是天生该如此的人,锦衣玉食反而是一种残忍的束缚。

  我知道,这一步踏了出去,我们谁都别想回头。我们只有彼此,不得不相依为命。

  无咎半张脸彻底毁掉,万幸是保全了一双眼睛,平日里带着半边面具权做遮挡。可他又实在生得俊,面具漆黑愈发衬得脸孔雪白。

  我是看着他一天天长大的,虽然无血缘关系,也勉强称得上一句如兄如父。

  可我完全不知道为何,在我问他可有心仪女子时他的表情会那般难堪又复杂,瞳孔里都透出怒意慌张。很多年了,那是我第一次看见无咎在我面前失态至此。

  他告诉我,他有心上人。

  我再玩笑式地多问他却不肯答,靠在我身上闭眼假睡,谁都能看出来他这是刻意回避,无咎一向有主见,有时虽然偏激,我对他还是放心的。况且他也有心上人,自不需我多挂心。

  只是心中难免有怅然,毕竟我一直以兄长身份自居,是看着这个弟弟长大的,谁知不觉间无咎就已有了自己的思量心事。

  倒也让人很欣慰。

  弱冠之年生辰无咎拉着我喝酒,昔年的少爷做派早就被磨得所剩无几,除了永远温文的天生皮相,就只剩了不饮酒的习惯。无咎兴致难得高,我以茶代酒坐他身旁共饮,酒香光色美人,冷硬轮廓都在烛影里柔和起来,无咎偏头看过来时,目光几乎是温柔的。

  他开口唤我,七哥。

  我也笑,无咎。

  七哥啊,七哥。我怀疑他是喝醉了,拥着我肩膀嘴里喃喃念着七哥,非要我一遍遍答着无咎才肯罢休一般。滚烫鼻息喷在我颈侧,歪头枕在我颈窝间,是畅快笑着的,神色里却也透出绝望的哀痛。

  他的确是喝醉了,我伸手擦了他唇角酒渍,指尖划过他漆黑眼睫,指腹抚过他完好无损半张如玉侧颜,抚平他眉间褶皱。

  不知怎么,我从来不忍心看他痛。即便只是看他眉心堆簇一点悲哀,也心疼得厉害。

  无咎睡得很沉,死死攥住我手腕不放,我挣两下没挣开也就随他去,索性在他身侧躺下,听他绵长呼气声,也生出困倦之意,阖了眼睡去。

  第二日早起时无咎不知道去了哪儿,身边枕褥冰凉无余温,唇齿间有细微酒香,倒是让我怀疑自己是不是昨夜其实饮了半盏酒,自己却醉得记不清了。

  那之后无咎在躲我,我不常见到他,总是入夜看他衣袍上沾血回来,披一身凉气,手里握着伞,刻意躲避我的目光。

  我把这理解为成长的某种信号,同时也对无咎的复杂心绪表示理解,并不愿多做追究,即使我心里实际上并不好受甚至可以称得上难过。

  我不知道这种难过从何而来,我只知道,如果无咎就此和我生疏或者产生想要离开我的念头,我会痛苦狼狈不堪。

  但我一直没有来得及和无咎说明,或者坐下来好好谈一谈,那支箭就已经射进无咎心口。

  关于那天景象有多惨烈我似乎刻意遗忘掉了,以至于迷糊凌乱的记忆片段里最清晰的一帧是白雪里映着红梅,我抱着无咎,伸手去堵他胸前血洞,血流了满手,黏腻湿滑且冰冷,我在无咎半张的放大瞳孔里看见自己的脸,狼狈得一如当年。

  那晚大概是杀红了眼,我一直为自己身上某种被唤醒的无情特质冷眼旁观产生微妙的窃喜,也骄傲于自己无时无刻近乎残酷的冷静,如今所有东西寸寸破碎灰飞烟灭,我从那一刻开始彻底发疯。

  黑衣染血其实看不分明,无咎气息细微,我疾步狂奔,一步一个血色脚印,大雪里埋了痕迹。

  十三娘那时就有名声,古怪的独身女子,收养了街头的流浪儿,开一家茶馆,总有些独特能力,当时的传言是,她是苗疆孤女,医术了得。

  其实若有其他选择我也不会求助于这个单薄纤细的女人,只是怀里人体温流逝得太快,已经容不得我再做些其他完备打算了。不如说是十三娘是我最后救命稻草,当时已经想了,若是无咎撑不过这一遭,天府地宫,我都要随他去,不可能让他一个人孤零零走黄泉路。

  不知是否因为十三娘医术的确超群,无咎硬生生撑过一重攻心毒,昏睡是真,退了高热便捡回一条性命。我守了他三日,他终于睁了眼。

  睁眼第一句话,就是唤了一声“哥”。

  我眼眶发酸,几乎马上就要落泪,强行收了这份不合时宜的软弱,轻声应着。

  “无咎。”

  十三娘站一侧看着,未及我道谢,便笑起来。

  “尊兄弟二人情谊深厚,令人羡慕不已。”

  而后她还是那副笑微微的表情,用笃定语气告诉我,事情并没有我所想象那般简单,嗓音柔和到虚假,几乎可以称之为成竹在胸。

  她玩弄人心扯住我软肋,语调轻缓告诉我,箭上毒无解,唯一招以毒攻毒可治,唯她手里有这攻毒的毒,入了无咎体内,便要定日再服用,否则两毒齐发,要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。

  她表现坦荡问心无愧,我目眦欲裂怒火攻心,唇颤两下一字难出口,无咎咳血,两个人一起对十三娘怒目而视,十三娘面色略显苍白,笑意不变,笃定我兄弟二人不可能拒绝,或者说,笃定我不可能拒绝。

  我仍是血滴子,若说当初是无拘的鹰,现在便是家养的狗,十三娘拿一味新毒做饵,圈了无咎困了我,一方茶馆小天地,几乎就是我余生。

  就这样,我厌她厌得直白,她心知肚明,除了吩咐我做事之外鲜少与我接触,我和无咎漂泊几载又有定所,居然是以这般可笑又荒唐的方式。

  实际上无咎身上两重毒不发作时几乎与常人无异,似乎过了这一遭与我愈发亲近,眼底光线晦涩难明,看过来总让我浑身不自在。

  无咎不太会束发,每日清晨都是我对镜为他打理,红绳束了发尾一丝不乱,流苏坠子和发丝缠一起。无咎夸我心灵手巧,弯起双眼抚平我衣袖上一条折痕。

  从那天后我再也没提过有关无咎爱慕的女子之事,他也仿佛忘了这人,绝口不提。

  那年元宵我应十三娘之请陪着雀舌出去赏灯,无咎插在两个人中间,握着我手腕走得飞快,雀舌虎头帽歪歪斜斜挂在头上,追上来时满头大汗,愤愤瞪着无咎,无咎斜眼瞟回去,简直小孩子斗气一样。

  最后雀舌认输,嘀嘀咕咕跟在我身后,无咎站我身边俯身看水里河灯,展臂伸手捞了一个靠岸的过来。

  那是盏精致漂亮的莲花灯,我未来得及阻止,无咎就把灯芯处纸条抽了出来,展开看见娟秀字迹,簪花小楷端正。

  他盯着看了半晌,神色间蒙上复杂阴翳,我偏头去瞧时他飞快抽了手,纸条胡乱一卷胡乱一塞,又把花灯抛回河里。

  “能是什么东西?小女儿家伤春悲秋求个白首情郎罢了。”

  我就突然又想起无咎说过的心上人,本不愿多思及此事,却一时恍然,不知道那该是个多好的女子,才有幸让无咎为之动心。

  无咎兴致似乎突然低落下去,迈两条长腿怏怏跟着我走,又突然驻足买了两个河灯回来,都是精致花型,好看得紧。

  灯影煌煌月影重重,无咎把手里河灯塞一个到我手里,神色温柔得不像这个人。

  他说,哥,我们也去许愿吧。

  我从来不会拒绝他,难得他有兴致搞这种东西,我自然也不忍扫他的兴,笔墨备好,无咎下颔抵着笔杆发愣,我便趁机给雀舌也捎带了小灯过来,小孩儿瘪瘪嘴愤愤不乐,还是抱着灯去一边找笔纸了。

  我几乎没多加思考就已经写好,折起来放进灯芯里,转身一看无咎还呆怔想着什么,墨迹晕染开,废了大片纸张。

  我立他身后微微弯腰俯身去看,无咎犹豫半晌,落笔四字。

  得偿所愿。

  真是贪心啊。世事无常,哪儿那么容易就让你得偿所愿事事遂心呢?说是许愿,可苍天无眼,也不会偏爱你几分,就此遂了你的愿。

  我抬头看这满街光华流转,月华皎皎,无咎走过来拉我的手,不经意间十指交扣,两个男人摆出这样一副暧昧姿态极为奇怪,我晃了晃交握的手,无咎神色却自然得如同无事发生,一时倒让我觉得是自己在意得太多。

  于是我们就维持着这种姿态到河边放了两盏灯,雀舌跟在我身后,怀里抱着他的莲花灯,说要带回家给阿姊。

  无咎问我许了什么愿。

  我把他鬓边一缕发挽到耳后。

  长命百岁。

  儿时脖颈上戴过一枚长命锁,岁月漫长早就不知道遗失在哪个角落,总有人固执相信神鬼,似乎求得庇佑就能美满顺遂一生。

  我不信但也不妨碍我求,我要的是无咎长命百岁喜乐安康,他求的得偿所愿,我给不了也不知该如何给,但只要我能给的,他开口求,我都会予他。

  不问缘由,不求因果。

  毕竟我们只有彼此。

  

  还是我低估了那毒之烈,无咎毒发时整个人如同从水里走过一遭,冷汗浸湿重衣,抓住我小臂的手紧了又松,掌心一层水淋淋汗渍,鼻息薰得我领口处微潮。

  他一向这样倔强,痛得浑身发抖也不说,咬牙硬挺着,瞳孔放大意识模糊,下唇咬合出明晰血痕,偎在我怀里任凭我抚摸他滚烫侧脸。

  若是这种疼痛能分担,我又怎么舍得他这般痛。

  我也只是落魄凡人,无能为力改不了生死定不下命数,只得袖手旁观。我总是觉得自己对不起无咎,无论是他灼伤的半面还是其他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,都是我欠他的,理应还。

  我是兄长,该护着无咎,最后仍然无能为力。

  我突然想起十三娘复杂的目光,她对我说过,大厦将倾那日,就是她放我兄弟二人离去之时。她也变了太多,看她金银缠裹一袭修身旗袍,满头珠翠雪肤红唇,我居然都想不起她当初什么样子。

  我一向是个记性不好的人,来时两手空空,去时满手血腥,昔日谢家小少爷,终于在此时此刻,灰飞烟灭。或许我会怀念衣食无忧的少年时,但我现在只是十三娘的血滴子,前路看不清,回首已无路可走。

  说到底我活了这么多年,一直抓在手里的,除了无咎,居然只有发尾缠着的流苏坠子,与无咎发尾那条是一对,翠色宛然。

  我猜想自己的身体也说不上多好了,天生带着病气,有过算命人说我命短,无咎刀已出鞘被我生生按回去。我不在乎命数,生死由天,只是乱世之中,谁能活得坦坦荡荡无愧于心?

  这么久过去了,总该有些心照不宣的觉悟。

  信这世事无常人心难测,乱世里谁都是一样,仅仅自私已经算得上赞美之词,手里染了血,拿多少融化雪水都冲不掉,做装饰用的西洋弯刀壁上嗡鸣,未开刃就想噬人。

  人活了这一生一世,不求点什么东西总认命觉得若有所失,要是拼了命去求,落在别人眼里又痴傻憨愚,自己想想也着实可笑。

  说过去未来都太虚妄,洪流里挣扎,谁都是可怜人,看透了也跳不出来,人情冷暖不懂,计较里勾心斗角最无趣最无情。

  “我也只是有想护的人。”

  “我有罪,但无错。”

  我只是在等,大厦将倾,无人可支。

  无咎身上挂着的是我对凉薄人间仅存的一点希冀,最多情也最无情,我没对任何人动过心,大概是我极厌弃自己,也极厌弃当下的生活,甚至厌弃所谓的雪月风花偕老白头。

  那年的大火,终究还是毁了我。

  毁了我本该争名逐利庸碌一生,逼我入江湖观世道尝情爱,要我爱慕视我为血脉兄长的弟弟,搅乱我命格,让我做十恶不赦的血滴子。

  我只能抱紧无咎,似乎这是我唯一能表露自己情感的方式,他有心上人,若不是这毒,可能早已离了我。

  有时这种想法近乎卑鄙,我会暗暗感激十三娘,她救了无咎一命,也彻底绑住我二人余生,注定是要彼此纠缠,谁也离不开谁。

  我说过,我已经疯了。

  我低下头撩开无咎额发,嘴唇擦过他侧脸上灼伤,远处是茶馆里通明灯火,想必该人声鼎沸。

  而这里只有我一个人,抱住呼吸微弱的无咎,浅浅笑起来。

  我们仍然只有彼此。

  这就够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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